【用药指导】: 单药治疗:本品溶于林格氏液或生理盐水500~1000ml中,静脉滴注3~4小时,每次2.5g/m2,每天一次,连续5天,21天为一周期,至少2个周期。 联合用药:与其它毒性相似的抗癌药联合使用时,可相应减少用量。1.5~2g/m2,静脉滴注,每天一次,每周期连续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