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肠道感染、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中耳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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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嘧啶,甲氧苄氨嘧啶等三成份组成的。 |
本品主要成分]为托西酸舒他西林,其化学名为(+)羟甲基-(2S,5R,6R)-6-[(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S,S-二氧化物对甲苯磷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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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延边大学草仙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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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702 |
国药准字H1999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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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肠道感染、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中耳炎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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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为:一次2片,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疗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疗程7~10日;细菌性痢疾5~7日;急性中耳炎10日。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30kg的儿童一次0.375~0.750g,一日2次。体重<30公斤的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分2次服用。疗程一般均为5~14日,必要时可延长。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的发生。治疗非特异性淋病时,可顿服2.25g,加服1g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和舒巴坦的血药浓度的维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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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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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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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一般避免使用,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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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肠道感染、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中耳炎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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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由于TMP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 11、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
本品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舒巴坦和氨苄西林同时存在时,不仅保护氨苄西林免受β内酰胺酶的水解破坏,而且还扩大了氨苄西林的抗菌谱,对葡萄球菌产酶株、不动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等细菌也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包括产霉菌株在内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淋病奈瑟菌、梭杆菌属、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包括脆弱拟杆菌在内的拟杆菌属均具抗菌活性。氨苄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舒巴坦本身抑菌作用较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药,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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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6、用药期间须注意:(1)周围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7、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