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肠痉挛性疼痛,以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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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维生素U(氯甲基蛋氨酸)50毫克,氢氧化铝123毫克,三硅酸镁53毫克,颠茄流浸膏2.6毫克。辅料为淀粉、聚山梨酯80、硬脂酸镁、羧甲淀粉钠。 |
本品每支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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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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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473 |
国药准字H19990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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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肠痉挛性疼痛,以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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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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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2.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3.骨折患者禁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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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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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胃肠痉挛性疼痛,以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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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2.少见眼痛、眼压升高、皮疹。3.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本品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份可穿透皮肤达到炎症区域,缓解急、慢性炎症反应,使炎性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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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在哺乳期必须使用,则不应用与乳房或大面积皮肤,也不应长期使用。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本品中含有丙二醇,可能引起某些人局部皮肤的轻度刺激。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若意外吞食本品可能出现同口服非甾体抗炎药类似的不良反应症状,应立即(呕)吐出本品,并在短时间内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