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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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黄芪、丹参、人参、黄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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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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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B2002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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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补气养阴,活血化瘀,养心安神。适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之心悸气短,头晕头痛,倦怠乏力,耳鸣眼花,肢体麻木,失眠健忘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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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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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出血性中风的出血期和妇女经期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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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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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补气养阴,活血化瘀,养心安神。适用于心脑血管疾病之心悸气短,头晕头痛,倦怠乏力,耳鸣眼花,肢体麻木,失眠健忘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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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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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