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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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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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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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H13024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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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 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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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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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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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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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 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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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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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 服用本品后避免驾驶机动车,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 2. 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3. 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脑血管病史、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末梢性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癫痫病史者。 4.交叉过敏反应对少数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5.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 6.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