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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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断血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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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回音必集团安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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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Z34020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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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所致的月经过多、崩漏、吐血、鼻衄、咯血、尿血、便血、血色鲜红或紫红;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及多种出血症、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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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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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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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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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所致的月经过多、崩漏、吐血、鼻衄、咯血、尿血、便血、血色鲜红或紫红;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及多种出血症、单纯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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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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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