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尼麦角林。 |
|
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H2009419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慢性周围循环障碍,如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他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用于老年性耳聋,视网膜疾病等,也可用于烧伤后应激激素释放导致的侧小动静脉痉挛,血流量减少,血液高凝状态等微循环障碍。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动脉疾病:次1粒,一日一次,早晨服用。老年性头昏眼花和智力衰退。一次1粒,一日1次,早晨服有。 |
|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慢性周围循环障碍,如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他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用于老年性耳聋,视网膜疾病等,也可用于烧伤后应激激素释放导致的侧小动静脉痉挛,血流量减少,血液高凝状态等微循环障碍。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可观察到下列症状出现轻度的胃痛。突然直立性血管舒张性阵热或头晕。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孕妇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