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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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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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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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H20083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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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腹炎,角膜炎,角膜渍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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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滴眼。 用法:每次使用时取出1支,捏住上部的塑板从瓶颈处扭断,挤压装有药液的瓶身,将药水滴入眼睑内。每支仅供一次性使用,用后弃去。 用量: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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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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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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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腹炎,角膜炎,角膜渍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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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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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本品为一次性使用的单剂量滴眼液,不含防腐剂,开口后应立即使用,一次用毕即弃去。需再次使用时,应重新开启一支。 2.不宜长期使用。 3.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4.只限于滴眼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