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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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硫酸小诺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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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千里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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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H109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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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主要用于本品敏感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绿脓杆菌等)感染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也可用于上述敏感菌感染引起的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角膜炎等外眼部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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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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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1 少数病人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 2 个别患者使用后,眼部有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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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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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主要用于本品敏感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甲型链球菌、绿脓杆菌等)感染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也可用于上述敏感菌感染引起的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角膜炎等外眼部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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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属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氏阴性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有抗菌作用,经体外抑菌实验显示本品对伤寒杆菌、肺炎杆菌和变形杆菌的最低抑菌浓度(MIC)均小于1.46μg/ml,对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为2.93μg/ml,又经本品对家兔实验性感染绿脓杆菌的角膜炎和结膜炎的治疗,显示有较明显的疗效。另经家兔眼睛的局部刺激实验,未见本品有明显刺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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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 听力减退或重听者慎用。 2 肝肾疾患者慎用。 3 不宜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