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
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H2006395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滴眼,一般一次1滴,1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