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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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紫苏叶,桑叶,前胡,浙贝母,麻黄,桔梗,天南星(炙),陈皮,苦杏仁(去皮炒),黄芩,青黛,天花粉,枳壳,山楂,甘草,人工牛黄。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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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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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Z1102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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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小儿外感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躁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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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开水冲服。一次半袋(2.5g),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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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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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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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小儿外感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躁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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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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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本品用于外感风寒,肺热内蕴所致的感冒咳嗽,若暑邪感冒、肺虚久咳或阴虚咳燥者不宜使用。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lsquo。3.医师注意掌握1-14岁不同年龄间的适当剂量。4.本品不宜长期过量服用。5.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