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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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羌活、防风、川芎、苍术(炒)、荆芥穗、葛根、黄芩、地黄、白芷、牛黄、苦杏仁(炒)、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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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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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Z15021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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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发汗解肌,消热透表。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发热怕冷,肌表无汗,头痛口渴,咽痛鼻塞,咳嗽痰多,体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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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1~2片,1~3岁一次2~3片,3岁以上一次3~5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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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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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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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发汗解肌,消热透表。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发热怕冷,肌表无汗,头痛口渴,咽痛鼻塞,咳嗽痰多,体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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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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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本品为风寒感冒所设,风热、暑湿感冒不宜应用;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及不易消化食物;3.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4.服药期间高热不退或咳嗽、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