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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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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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润弘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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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Z41020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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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鼻塞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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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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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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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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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鼻塞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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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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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