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
s.a. ALCON-COUVREUR n.v.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眼科表面麻醉,如:眼压计测量眼内压;手术缝合及取异物;结膜及角膜刮片,前房角镜检查,三面镜检查以及其它需表面麻醉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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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盐酸丙美卡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l6H26N2O3·HCl分子量:330.85防腐剂:每毫升含苯扎氯铵0.1mg(0.01%)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替泼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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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s.a. ALCON-COUVREUR n.v.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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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133 |
国药准字J2016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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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科表面麻醉,如:眼压计测量眼内压;手术缝合及取异物;结膜及角膜刮片,前房角镜检查,三面镜检查以及其它需表面麻醉的操作。 |
1.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以安全的减轻水肿和炎症的情况下,本品可以适用于治疗眼睑和球结膜炎、葡萄膜炎、角膜和眼前节的炎症等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的炎症。(例如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红斑痤疮性角膜炎、浅层点状角膜炎、带状疱疹性角膜炎、虹膜炎、睫状体炎、特异反应性角结膜炎等)。2.本品也适用于治疗各种眼部手术后的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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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短时间麻醉:操作前1-2滴,必要时可追加1滴。2.取异物或缝线拆除等小手术:... |
1.本品在使用前应用力摇匀。2.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疾病的治疗:在患者侧眼结膜囊中滴入1-2滴本品,每日四次。在最初用药的第一周,剂量可以增加;如果需要可以增加到每小时1滴。注意不要过早的停止用药。如果在用药两天后症状和体征没有改善,患者应该重新接受检查。3.对术后炎症的治疗:在做过手术的眼结膜囊中滴入1-2滴本品,每日四次,在术后24小时就开始使用并持续到术后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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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眼部影响短暂症状:刺激,灼热感,结膜发红偶见症状:严重的过敏性角膜反应,以弥漫性表皮角膜炎为特征,伴随着纤维化和∕或大面积表皮细胞脱落、弥漫性基质肿大,角膜后弹性层炎以及虹膜炎。全身反应眼部使用局部麻醉剂很少见全身反应,但是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全身毒性,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刺激引起的抑郁。 |
1.局部症状 可能会引起视神经损伤后的眼内压增高、视力和视野的缺损、后囊下白内障的形成,包括单纯疱疹病毒在内的病原体引起的继发眼部感染,以及角膜或者巩膜变薄部位的眼球穿孔。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少数(5%~15%)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有视力异常/视力模糊,滴注时产生烧灼感、球结膜水肿、分泌物、干眼、溢泪、异物感、瘙痒、刺痛和畏光。极少数(5%以下)病例出现结膜炎、角膜异常、眼睑发红、角膜结膜炎、眼部刺激/疼痛/不适、巨乳头性结膜炎和葡萄膜炎。其中某些症状与临床应用的适应症相似。 2.一般症状 少数(15%以下)的患者身上出现头痛、鼻炎、咽炎等症状。 3.眼内压升高的症状 采用对照、随机的研究结果统计显示,经过28天或更长时间治疗,使用本品的患者中眼内压显著升高(10mmHg)的有2%(15/901),使用1%泼尼松龙的患者中有7%(11/164),使用安慰剂的患者中有0.5%(3/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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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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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显示高于本品临床每日最大剂量时家兔和大鼠会出现胚胎毒性和致畸性以及母体毒性(见【药理毒理】)。本品未在人体进行相应研究,因此孕妇慎用。 目前尚未知道眼睛局部用皮质类固醇是否会导致充分的全身吸收以至在母乳中产生的可检测的量。全身用药的类固醇可以出现在母乳中,并能抑制生长,影响内源性皮质类固醇的产生或者产生其他不利的影响。因此哺乳期女性慎用本品。儿童用药:目前尚无用于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足够资料。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患者使用本品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权衡利弊的前提下,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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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科表面麻醉,如:眼压计测量眼内压;手术缝合及取异物;结膜及角膜刮片,前房角镜检查,三面镜检查以及其它需表面麻醉的操作。 |
1.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以安全的减轻水肿和炎症的情况下,本品可以适用于治疗眼睑和球结膜炎、葡萄膜炎、角膜和眼前节的炎症等对皮质类固醇敏感性的炎症。(例如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红斑痤疮性角膜炎、浅层点状角膜炎、带状疱疹性角膜炎、虹膜炎、睫状体炎、特异反应性角结膜炎等)。2.本品也适用于治疗各种眼部手术后的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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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表面麻醉剂的长期使用会降低麻醉效果的持续时间,需要提高剂量以达到预期的麻醉效果。增加剂量可能会引起继发角膜感染和∕或角膜浑浊,并伴随永久性的失明以及角膜穿孔。2.癫痫病、心脏病患者、甲状腺机能亢进或有呼吸问题的患者使用本品应特别慎重。肌无力患者对麻醉剂尤其敏感。血浆中乙酰胆碱酶量少的患者,以及正在接受胆碱酯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局部使用酯类麻醉剂时引起全身副作用的风险增加。3.使用本品时应防止异物进入眼内并禁止揉擦眼睛直至麻醉剂失效。4.如眼部出现过敏症状或恶化,应停止使用。5.滴瓶尖端请勿触及眼睑及其周围皮肤或其他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滴瓶尖端以及溶液。当不使用时,盖紧瓶盖。6.仅供眼部使用,不可注射或口服。7.本品含有防腐剂苯扎氯铵,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不可使用。8.使用本品后,可闭合眼睑并使用手指压合泪管2分钟以减少全身吸收。9.短暂的视力模糊或其他视觉干扰会影响驾驶或操作机器。如果滴入后出现视力模糊,患者需等待至视力清楚才能驾驶或操作机器。10.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11.首次开封4周后丢弃。 |
1.本品只能用于眼部。初次处方和用药超过14天的患者,应由医生用放大设备如裂隙灯和合适的荧光染色的帮助下检查后方可使用。 2.如果症状和体征在使用两天后未有所改善,应对患者进行重新检查。 3.如果本品适用时间达到10天或者更长时间,对于儿童和依从性差的患者,应监测眼内压。 4.本品在包装时已灭菌。应指导患者不要让滴管的尖部接触任何表面,因为这样可能会污染滴液。如果疼痛加重、发红、瘙痒或者炎症恶化,患者应去咨询医生。由于本品是含有苯扎氯铵的眼部制剂,应指导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不要佩戴隐形眼镜。 5.长期局部使用类固醇,特别易于发生角膜真菌感染。当使用过或正在使用类固醇时,对任何顽固的角膜溃疡都必须考虑到真菌的侵入。适当的时候应进行真菌培养。 6.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抑制宿主反应,因此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危险。在那些可以引起角膜或者巩膜变薄的疾病中,已发生过局部使用类固醇而引起穿孔的情况。当眼部有急性化脓性感染时,类固醇可能掩盖感染或加重已存在的感染。 7.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导致损害视神经的青光眼、视力和视野的缺损、后囊下白内障的形成,因此在患青光眼时应慎用类固醇药物。 8.眼部类固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