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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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苍耳子(炒)、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白术(炒)、薄荷。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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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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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57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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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症候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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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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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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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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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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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症候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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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2.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等病缠绵不愈,或鼻息肉而引起的鼻塞头痛应去医院就诊。3.用药后感觉唇部麻木者,应停药。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