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应症与盐酸克林霉素口服制剂一致,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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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克林霉素磷酸酯。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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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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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666 |
国药准字Z2009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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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应症与盐酸克林霉素口服制剂一致,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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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霉素计),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20mg,分3~4次服用。 2.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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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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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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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应症与盐酸克林霉素口服制剂一致,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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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1、抗病毒作用:本品可抑制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合胞病毒,腺病毒3型等在细胞内的复制。 2、抗菌作用:本品对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双味菌等多种菌均有很强的抑菌作用。 3、抗炎作用:对小鼠二甲苯和蛋清致肿试验表明有明显的抗炎作用。 4、镇痛作用:对小鼠醋灼和热板法致痛试验表明有明显的镇痛作用。 5、降温试验:对伤寒菌升温试验有明显的降温作用。 药理研究结果表明:超临界萃取而得挥发性部分具有更广抗病毒谱和更强的抗病毒作用;水提取部分位有较强的治疗卡塔症状,此举填补了国内双黄连制剂的空白,研究水平居国内领先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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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克林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 2.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3.肾功能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4.在肠胃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