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酸过多,胃痉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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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U,氢氧化铝,三硅酸镁,颠茄流浸膏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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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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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922 |
国药准字H20073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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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酸过多,胃痉挛等。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包括心肌梗塞后)的长期治疗和预防。3.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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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粒,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对循环不稳定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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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阑尾炎或急腹症患者禁用。骨折及低磷血症患者禁用。 |
使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10%患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持续应用会逐渐减退。在首次用药或增加剂量时,常可见直立位低血压和/或轻度头痛。这些症状可能与头昏、嗜睡、反射性心动过速和乏力有关。罕见(<1%患者)恶心、呕吐、潮红和皮肤过敏反应(如红斑),有时可能很严重。个别病例出现剥脱性皮炎。有使用有机硝酸盐出现严重低血压的报道,包括恶心、呕吐、坐立不安、苍白、多汗。罕见虚脱现象(常伴有心动过缓和晕厥)。罕见严重低血压导致心绞痛症状加重现象。有几例硝酸盐诱导的括约肌松弛引起的心口灼热的报道。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因可使换气不良肺泡的血供增加(形成肺“旁路”)而导致一过性低氧血症。特别是在冠心病患者可导致心肌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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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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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3个月的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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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酸过多,胃痉挛等。 |
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2.心绞痛(包括心肌梗塞后)的长期治疗和预防。3.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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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致严重便秘,粪石引起肠梗阻;偶见发生肾硅酸盐结石;肾功能衰竭患者长期服用可引起铝中毒,出现精神症状,特别是对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可产生透析性痴呆,表现为肌肉疼痛抽搐、神经质或烦躁不安、味觉异常、呼吸变慢以及极度疲乏无力等症状;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大剂量服用可出现高镁血症或其他电解质失调,表现为眩晕、昏厥、心律失常或精神症状,以及异常疲乏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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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患者的用药需医生特别监护: 肥厚性阻塞性心肌病: 缩窄性心包炎; 急性心包填塞: 低充盈压,如急性心肌梗塞,左室功能损伤(左室衰竭): 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 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 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 2.本品不适用急性心绞痛发作。 3.本品有耐药性,且与其他硝基化合物有交叉耐药现象。 4.患有严重的大脑多发性硬化症者,使用本品应极度谨慎。 5.持续使用本品的患者应被告知不能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不应因使用含西地那非的产品中断,因为那样容易增加心绞痛发作的危险。 6.本品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反应速度,例如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受到影响,若同时饮用酒精,这种情况会更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