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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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白芷、川芎。辅料:聚乙二醇4000、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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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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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25 |
国药准字Z2000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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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瘀血阻滞脉络证,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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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6丸,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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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欲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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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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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瘀血阻滞脉络证,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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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不需特殊处理。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药后可消失。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