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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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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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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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25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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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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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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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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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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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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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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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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