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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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主要组成成分:艾普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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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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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25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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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本品适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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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本品用于成人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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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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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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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资料,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若哺乳期妇女必须用药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临床试验资料。婴幼儿禁用。 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应慎重。本品临床试验中18例60~65岁患者使用10mg治疗4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与一般人群无明显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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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本品适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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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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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