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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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本品主要成分塞曲司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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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鸿博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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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629 |
国药准字H2007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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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炎见上述证候者。 |
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花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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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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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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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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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的急喉痹;急乳蛾,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炎见上述证候者。 |
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花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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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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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2.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3.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示下逐渐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4.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