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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止咳颗粒

感冒止咳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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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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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感冒止咳颗粒
感冒止咳颗粒
卡波姆眼用凝胶
卡波姆眼用凝胶
主要成分

柴胡、金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生产企业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493

国药准字J201600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副作用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禁忌

成分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糖尿病患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清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