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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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金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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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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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493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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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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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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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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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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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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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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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糖尿病患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清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