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型癫痫。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2-丙基戊酸镁 分子量:C16H30MgO4 |
利培酮,化学名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a]嘧啶-4-酮 |
|
生产企业 |
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337 |
国药准字H2005041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抗癫痫,小剂量开始,一次200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一次300~400mg一日2~3次。2.抗躁狂,小剂量开始,一次200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一次300~400mg一日2~3次。最高剂量不超过一日1.6g。6岁以上儿童按体重一日20~30mg/kg,分3~4次服用。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药物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2- |
|
副作用 |
白细胞减少与严重肝脏疾病者禁用。6岁以下儿童禁用。 |
已知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
药理作用 |
常见有恶心、呕吐、畏食、腹泻等。少数可出现嗜睡、震颤、共济失调、脱发、异常兴奋与烦躁不安等。偶见过敏性皮疹、血小板减少或血小板聚集抑制引起异常出血、白细胞减少或中毒性肝损害。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血小板减少症患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血小板计数。2.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停药。3.本品发生不良反应往往与血药浓度过高(>120μg/ml)有关,故建议有条件的医院,最好进行血药度检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见【用法用量】)。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3同其他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