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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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牡丹皮、黄柏、地骨皮、生地黄、白芍、枸杞子、女贞子、墨旱莲、茜草、地榆。 |
去甲基表鬼臼毒素-β-D-乙叉吡喃葡萄糖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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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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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910 |
国药准字H1094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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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对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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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月经干净后服用14天,连续服用两个月经周期。 |
单用每日60~100mg/m2,连用10日,每3~4周重复。联合化疗每日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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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主要为血液学和消化道毒性,与静脉制剂比较,呕吐发生率较低。极少数可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应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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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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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对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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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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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暴崩下血者非本品使用范围。2.因肿瘤,节育器,外伤及全身性出血性疾病所致的子宫异常出血非本品使用范围。 |
宜饭前服用,注意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本品有骨髓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病人的血象。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