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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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牡丹皮、黄柏、地骨皮、生地黄、白芍、枸杞子、女贞子、墨旱莲、茜草、地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贝前列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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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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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910 |
国药准字H20083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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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
改善慢性动脉闭塞性疾病引起的溃疡、间歇性跛行、疼痛和冷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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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月经干净后服用14天,连续服用两个月经周期。 |
通常,成人饭后口服。一次40μg,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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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严重不良反应:(1)出血倾向:脑出血(低于0.1%)、消化道出血(低于0.1%)、肺出血(发生率不明),眼底出血(低于0.1%),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2)休克(发生率低于0.1%):有引起休克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发现血压降低、心率加快、面色苍白、恶心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3)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曾有出现间质性肺炎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4)肝功能低下(发生率不明):曾有出现黄疸和GOT、GP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5)心绞痛(发生率不明):曾有发生心绞痛的报告,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6)心肌梗塞(发生率不明):曾有发生心肌梗塞的报告,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有发生下列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并给予适当的处置。详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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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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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服本品(有关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服用本品,必须服用时,应停止哺乳(大鼠的动物实验表明,本药可以在乳汁中分布)。儿童用药:儿童服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时应注意用药量(通常老年人生理功能有所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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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
改善慢性动脉闭塞性疾病引起的溃疡、间歇性跛行、疼痛和冷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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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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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暴崩下血者非本品使用范围。2.因肿瘤,节育器,外伤及全身性出血性疾病所致的子宫异常出血非本品使用范围。 |
下列患者请慎重服药: (1)正在使用抗凝血药、抗血小板药、血栓溶解剂的患者。 (2)月经期的妇女。 (3)有出血倾向及其因素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