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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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同分异构体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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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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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140 |
国药准字H2005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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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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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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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妇女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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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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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酒精、药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肝损伤,保护肝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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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病人使用时发生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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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孕妇和哺乳妇女均需慎用。2本品的总不良反应率约为12%,消化道反应(包括呕吐、腹泻、腹痛等)约9.6%;神经系统反应1.3%;皮疹<1%;少数患者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