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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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恩替卡韦。 分子式:C12H15N5O3H2O 分子量:2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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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科睿药业有限公司(原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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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140 |
国药准字H2010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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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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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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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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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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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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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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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并告知医生任何新出现的症状及合并用药情况。2.应告知患者停药有时会出现肝脏病情加重,所以应在医生指导下改变治疗方法。3.使用恩替卡韦治疗并不能降低经性接触或污染血源传播HBV的危险性,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在物药期间需定期检测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