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利巴韦林。【成份】化学名: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梨,百合,麦冬,川贝母,款冬花。 |
|
生产企业 |
河北三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793 |
国药准字Z6502012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久咳,痰少质黏,口燥咽干。 |
|
用法用量 |
请参照【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20克,每日2次;小儿酌减。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久咳,痰少质黏,口燥咽干。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天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外感咳嗽,伴恶寒发热,头痛者不宜服用。 3.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