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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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牡丹皮、赤芍、柴胡、桃仁、陈皮、香附、牛膝、益母草、延胡索、白芍。 |
三七、黄芪、人参、葛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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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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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85 |
国药准字Z2004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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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益气养血,扶正固本。适用于贫血患者气血两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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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重症加倍。 |
口服。每次3粒,每日2次。四周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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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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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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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益气养血,扶正固本。适用于贫血患者气血两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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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 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中重度贫血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气短、心悸、乏力等贫血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及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用2周后正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9.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