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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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北沙参、熟地黄、麦冬、牡丹皮、山药、山茱萸(蒸)、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煅石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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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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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17 |
国药准字Z4102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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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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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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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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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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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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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之物。 2.干燥性角膜炎.老年性泪腺萎缩.老年性白内障早期阶段等见上述症状者可服用。 3.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 4.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