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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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人工牛黄、冰片、黄连、山豆根、甘草、青黛、人中白(煅)、寒水石。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称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分子式:C13H18Br2N2O·HCl 分子量:4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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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晋城新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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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14 |
国药准字H201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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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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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腔咽喉诸症;喷于患处,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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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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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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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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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咽喉肿痛者,喷药时不要吸气,防止把药粉呛入气管。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1、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2、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