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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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人工牛黄、冰片、黄连、山豆根、甘草、青黛、人中白(煅)、寒水石。 |
环丝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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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Dong-ASTCo.,Ltd/东亚ST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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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14 |
H20140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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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
结核病、非结核分枝杆菌病、耐药性肺结核、肺外结核、结核性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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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腔咽喉诸症;喷于患处,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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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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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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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用于肺胃热毒炽盛所致咽喉肿痛,齿龈肿痛。 |
结核病、非结核分枝杆菌病、耐药性肺结核、肺外结核、结核性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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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咽喉肿痛者,喷药时不要吸气,防止把药粉呛入气管。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慎用:心功能不全者慎用。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2.本品的不良反应与血药浓度和给药剂量相关,特别是一日超过500mg时,治疗期间最好能监测血药浓度,并应控制其低于30μg/ml,对测定的血样宜于每天首剂服用前抽取。对肾功能不全者一周监测1次。3.神经反应包括神经和精神两方面,可出现肌肉抽搐、惊厥发作,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宜同时给予大剂量的维生素B6以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