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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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片含盐酸氯哌丁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粉、糊精、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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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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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57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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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咳。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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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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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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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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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咳。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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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口干、嗜睡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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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孕妇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