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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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糖铝。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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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华辰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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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11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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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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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餐前一小时及临睡前嚼服。成人,一次1.0g,一日3~4次。疗程4~6周,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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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及习惯性便秘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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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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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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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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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口干、便秘。少见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腰痛、腹泻、眩晕、消化不良、恶心、皮疹、瘙痒、胃痉挛、失眠、嗜睡及低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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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和H2-受体阻滞剂合用。2.连续服用不宜超过8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不用。4.甲状腺机能亢进、营养不良性佝偻病人、磷酸盐过少的病人,不宜长期服用本品。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