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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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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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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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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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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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为每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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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3.不得和其他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4.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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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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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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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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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常见的与氨酚帕马溴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呕吐、嗜睡、头晕、腹泻、腹痛、无力、月经提前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对乙酰基酚在临床使用中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肠胃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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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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