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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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蛇床子、艾叶、独活、石菖蒲、苍术、薄荷、黄柏、黄芩、苦参、地肤子、茵陈、土荆皮、栀子、金银花。辅料:增溶剂403、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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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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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国药准字Z1093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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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 1.主治妇女湿热带下。症见阴部瘙痒红肿,带下量多,色黄或如豆渣状,口苦口干,尿黄便结。适用于霉菌性、滴虫性阴道炎见上述症状者。 2.用于下述皮肤病:湿疹(湿热型)、接触性皮炎(热毒夹湿型)、体股癣(风湿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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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为每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外阴、阴道炎:用10%浓度洗液(即取本品10毫升加温开水至100毫升混匀),擦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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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3.不得和其他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4.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个别患者皮损处出现皮肤潮红加重、刺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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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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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 1.主治妇女湿热带下。症见阴部瘙痒红肿,带下量多,色黄或如豆渣状,口苦口干,尿黄便结。适用于霉菌性、滴虫性阴道炎见上述症状者。 2.用于下述皮肤病:湿疹(湿热型)、接触性皮炎(热毒夹湿型)、体股癣(风湿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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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常见的与氨酚帕马溴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呕吐、嗜睡、头晕、腹泻、腹痛、无力、月经提前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对乙酰基酚在临床使用中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肠胃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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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 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若使用中出现刺痛,皮肤潮红加重,暂停使用。 9.带下量多用药7天、湿疹及体股癣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说明书要求使用,不可随意提高浓度;外阴、肛门等处勿直接用原液涂擦。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