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mg和帕马溴25mg。 |
柴胡、枳实、木香、陈皮、清半夏、蒲公英、焦山楂、焦槟榔、鸡矢藤、党参、延胡索、六神曲(炒)。本品辅料为糊精、倍他环糊精、甜菊素。 |
|
生产企业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87 |
国药准字Z2005000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清热解郁,和胃降逆,通利消滞。用于肝胃郁热所致痞满证,症见胃脘胀满、嗳气、纳差、胃中灼热、嘈杂泛酸、脘腹疼痛、口干口苦;运动障碍型功能性消化不良见上述症状者。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为每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于饭前服用。 |
|
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溶血性贫血及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中毒者禁用。3.不得和其他任何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4.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禁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可能出现腹痛。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暂时性缓解经前期及月经期间的腹痛、头痛、水肿、肿胀等经前期综合征不适症状。 |
清热解郁,和胃降逆,通利消滞。用于肝胃郁热所致痞满证,症见胃脘胀满、嗳气、纳差、胃中灼热、嘈杂泛酸、脘腹疼痛、口干口苦;运动障碍型功能性消化不良见上述症状者。 |
|
药理作用 |
临床试验期间常见的与氨酚帕马溴相关的不良事件为:恶心、呕吐、嗜睡、头晕、腹泻、腹痛、无力、月经提前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白细胞减少。转氨酶升高。对乙酰基酚在临床使用中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肠胃道出血。 |
临床前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能促进正常大鼠的胃酸、胃蛋白酶分泌,促进小鼠的胃排空及小肠推进运动,提高兔在体肠肌的收缩幅度和收缩频率,增加阿托品所致便秘小鼠的排便次数和排便量。可减少小鼠腹腔注射醋酸所致的扭体次数,降低小鼠棉球肉芽肿的湿重和干重;对洋地黄酊所致家鸽的呕吐反应有抑制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制剂同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4.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由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6.疼痛加剧或疼痛超过10天者慎用。7.服用本品后出现新的不适症状或红斑或水肿症状持续存在应立即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分布、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脾虚便溏这慎用,胃寒痛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遇凉则胃痛发作或 加重,得温暖则胃痛减轻,喜热饮食,或大便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应在医师 指导下服用。 7.胃胀或腹痛等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物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