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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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麝香、檀香、珍珠、薰鲁香、肉桂、牛舌草花、蚕茧、沉香、西红花、盒果腾、天竺黄、苹果、紫檀香、芫荽子、玫瑰花、豆蔻、小檗果、大叶补血萆、马齿苋子、松罗、香青兰等。 |
川芎、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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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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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75 |
国药准字Z1202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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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
行气活血,祛瘀止痛,增加冠脉血流量,缓解心绞痛。用于气滞血瘀型冠心病,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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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1克,每日2次。 |
含服,一次4~6丸,一日3次;急性发作时,一次10~15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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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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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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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
行气活血,祛瘀止痛,增加冠脉血流量,缓解心绞痛。用于气滞血瘀型冠心病,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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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 2.寒凝血瘀、阴虚血瘀胸痹心痛不宜单用。 3.有过敏史者慎用、伴有中重度心力衰竭的心肌缺血者慎用。 4.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用硝酸酯类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