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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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麝香、檀香、珍珠、薰鲁香、肉桂、牛舌草花、蚕茧、沉香、西红花、盒果腾、天竺黄、苹果、紫檀香、芫荽子、玫瑰花、豆蔻、小檗果、大叶补血萆、马齿苋子、松罗、香青兰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活性成分为精氨酸培哚普利1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以氨氯地平及)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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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Servier (Ireland) Industries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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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75 |
注册证号H201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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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
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再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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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1克,每日2次。 |
口服。每天一次,一次一片,建议早餐前服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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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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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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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增强支配器官的功能,健胃爽神。用于心胸作痛,心悸,胃虚,视弱及神经衰弱。 |
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再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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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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