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流感病毒及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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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吗啉胍。 |
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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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海南林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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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242 |
国药准字H20033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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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流感病毒及疱疹病毒感染。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甲真菌病、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真菌性鼻窦炎、真菌性肺炎、真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败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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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g,一日3~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mg/kg,分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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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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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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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流感病毒及疱疹病毒感染。 |
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组织胞浆菌病、阴道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甲真菌病、口腔念珠菌病、真菌性角膜炎、真菌性鼻窦炎、真菌性肺炎、真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败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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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引起出汗、食欲不振及低血糖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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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