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稍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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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醇烟酸酯,化学名称: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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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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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555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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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稍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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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1~3片),连续服用1-3个月。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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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等反应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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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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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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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稍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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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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