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脑出血后遗瘫痪,眼底视网膜静脉阻塞,冠心病,血管炎性皮肤病,风湿病;行小梁切除术后眼压已控制的晚期青光眼视野缩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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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灯盏细辛浸膏。 |
本品主要成分为厄贝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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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弘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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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81 |
国药准字H2005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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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脑出血后遗瘫痪,眼底视网膜静脉阻塞,冠心病,血管炎性皮肤病,风湿病;行小梁切除术后眼压已控制的晚期青光眼视野缩小症。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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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每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每日1次。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的患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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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窦性异常和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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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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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通常无需调节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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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脑出血后遗瘫痪,眼底视网膜静脉阻塞,冠心病,血管炎性皮肤病,风湿病;行小梁切除术后眼压已控制的晚期青光眼视野缩小症。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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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前动物实验结果显示:本品能降低慢性高眼压家兔的丙二醛(MDA)的含量,增加超氧化物歧化酶(SOD)的活性,减轻视网膜血管的通透性;提高大鼠急性高眼压所致视网膜高细胞色素氧化酶活性节细胞灰度及活性节细胞的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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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4.药物的相互作用: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 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