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氯化钠注射液

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应用等渗或低渗氯化钠可纠正失水和高渗状态;低氯性代谢性碱中毒;外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洗涤伤口等;还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查看说明书
氯化钠注射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氯化钠注射液
氯化钠注射液
维生素B12滴眼液
维生素B12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化钠化学名称:氯化钠分子式:NaCl分子量:58.44

维生素B12 。

生产企业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3428

国药准字J200901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应用等渗或低渗氯化钠可纠正失水和高渗状态;低氯性代谢性碱中毒;外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洗涤伤口等;还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用法用量

1.高渗性失水高渗性失水时患者脑细胞和脑脊液渗透浓度升高,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过快下降,可致脑水肿。故一般认为,在治疗开始的48小时内,血浆钠浓度每小时下降不超过0.5mmol/L。若患者存在休克,应先予氯化钠注射液,并酌情补充胶体,待休克纠正,血钠>155mmol/L,血浆渗透浓度>350mOsm/L,可予0.6%低渗氯化钠注射液。待血浆渗透浓度<330mOsm/L,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一般第一日补给半量,余量在以后2-3日内补给,并根据心肺肾功能酌情调节。2.等渗性失水原则给予等渗溶液,如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但上述溶液氯浓度明显高于血浆,单独大量使用可致高氯血症,故可将0.9%氯化钠注射液和1.25%碳酸氢钠或1.86%(1/6M)乳酸钠以7:3的比例配制后补给。后者氯浓度为107mmol/L,并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补给量可按体重或红细胞压积计算,作为参考。①按体重计算:补液量(L)=(体重下降(kg)×142)/154;②按红细胞压积计算:补液量(L)=(实际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体重(kg)×0.2)/正常红细胞压积。正常红细胞压积男性为48%,女性为42%。3.低渗性失水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超过每小时1.5mmol/L。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解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4.低氯性碱中毒给予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500-1000mL,以后根据碱中毒情况决定用量。5.外用,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洗涤伤口、冲洗眼部。

每日3次,每次2―3滴,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较少见,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高渗性失水;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应用等渗或低渗氯化钠可纠正失水和高渗状态;低氯性代谢性碱中毒;外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洗涤伤口等;还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药理作用

(1)输液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2)过多、过快给予低渗氯化钠可致溶血、脑水肿等。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慎用:①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②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③高血压;④低钾血症。(2)根据临床需要,检查血清中钠、钾、氯离子浓度;血液中酸碱浓度平衡指标、肾功能及血压和心肺功能。(3)渗透压摩尔浓度为260~320mOmol/kg

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眼疼痛剧烈者。 (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 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 (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 (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 (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 (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充血、搔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2)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4.保管及注意事项: (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 (2)避免阳光直射,密闭盖子,尽可能放在阴凉处保存。 (3)为防止污染,应尽量不与别人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