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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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芦丁和维生素C。 |
沉香、肉豆蔻、广枣、广香、檀香、紫檀香、红花、天竺黄、北沙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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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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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488 |
国药准字Z2102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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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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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0~40mg,每日3次。 |
口服,一次20~2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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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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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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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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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几乎不溶于水,难溶于脂肪,口服吸收极少,其药代动力学沿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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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在体内几乎不被吸收,故口服其疗效不确切。 |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患有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