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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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芦丁和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份。其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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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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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488 |
国药准字H20063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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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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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0~40mg,每日3次。 |
1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 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3 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4 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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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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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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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脆性增加的毛细血管出血症,也用于高血压脑病、脑出血、视网膜出血、出血性紫癜、急性出血性肾炎、再发性鼻出血、创伤性肺出血、产后出血等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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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几乎不溶于水,难溶于脂肪,口服吸收极少,其药代动力学沿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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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在体内几乎不被吸收,故口服其疗效不确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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