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配合饮食控制治疗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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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卡波糖。 |
甲氧萘丙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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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经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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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91 |
国药准字H20010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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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配合饮食控制治疗糖尿病。 |
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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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餐前即刻整粒吞服,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投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每次0.1g,每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开始每日剂量500~750mg,维持量每日375~750mg,分早晨及傍晚2次服用。轻、中度疼痛或痛经时,开始用500mg,必需时经6~8小时后再服250mg,日剂量不得超过12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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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的患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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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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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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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配合饮食控制治疗糖尿病。 |
1.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病)、张直性脊柱炎及痛风的炎症及疼痛。2.用于治疗关节及肌肉扭伤、挫伤、腱滑膜炎和纤维组织的炎的炎症及疼痛。3.其他:头痛、牙痛、神经痛及其他手术后的轻、中度疼痛、原发性痛经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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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出现腹痛。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诸如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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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 3.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检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4.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
1.长期服用耐受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轻度和暂时不适。偶有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肠道出血、失眠或嗜睡、耳鸣、瘙痒、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视觉障碍及出血时间延长,一般不需中断治疗。 2.与乙酰水杨酸等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反应,禁用于对本品及对乙酰水杨酸过敏的病人。 3.对伴有消化性溃疡或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慎用;对有活动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应在严格监督下使用。 4.本品可加强双香豆素的抗凝血作用。 5.与丙磺舒合用时,可增加本品的血药水平及明显延长本品的血药半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