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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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钠、香草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称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分子式:C13H18Br2N2O·HCl 分子量:4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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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晋城新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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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651 |
国药准字H201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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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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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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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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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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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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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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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1、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2、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