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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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维拉帕米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贝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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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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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051 |
国药准字H2018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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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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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12片)。 1... |
原发性高血压:以盐酸贝尼地平计,成人用量通常为1日1次,1次2-4mg,早饭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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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维拉帕米能导致与心脏传导(房室传导阻滞)和心率(窦性心率过缓、窦性停搏和心脏猝停)有关的不良作用。 |
对本药获得批准至1997年10月期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样本量为4679例。其中发生副作用及临床检验值异常的分别为219例(发生率为4.7%)、361例。主要副作用有心悸24例(0.5%)、颜面潮红22例(0.5%)、头痛20例(0.4%)等。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频度不明):有时会出现伴有AST(GOT)、ALT (GPT)、Y-GT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及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有时会出现下述副作用,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若出现黑体字所述副作用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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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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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心律失常:与地高辛合用控制慢性心房颤动和/或心房扑动时的心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反复发作。 3.原发性高血压。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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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盐酸维拉帕米为钙离子拮抗剂。通过调节心肌传导细胞、心肌收缩细胞以及动脉血管平滑肌细胞细胞膜上的钙离子内流,发挥其药理学作用,但不改变血清钙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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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下列情况慎用本品,并需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护: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