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氨基酸类药。用于慢性胃炎的治疗。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谷氨酰胺。 |
本品活性成份为奥美拉唑。 |
|
生产企业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45 |
国药准字H2010329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氨基酸类药。用于慢性胃炎的治疗。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
用法用量 |
用法:饭前口服 。 用量:一次1g(一次1袋),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1片),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 mg(1-3片),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3片),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片)。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片)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
副作用 |
消化系统:偶见上腹疼痛、胃部不适、呕吐、恶心、腹泻及便秘等。 其它:偶见口渴、面部红斑疹,颜面潮红等。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煔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是人体条件性必需氨基酸,对孕妇有一定的益处,对胎儿是否影响尚不明确,但有报道证实羊水中谷氨酰胺含量较高,同时给早产儿静脉应用谷氨酰胺没有发现任何不良反应。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一般老年患者在生理机能低下的时候要注意减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 药物对诊断的影响:(1) 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2) 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3.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1) 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2) 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4. 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5. 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儿童用药 |
|
成分 |
本品为氨基酸类药。用于慢性胃炎的治疗。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体外实验表明:谷氨酰胺对胃、肠粘膜损伤具有保护和修复作用,其原因为谷氨酰胺对胃、肠粘膜上皮成分己糖胺及葡萄糖胺的生化合成有促进作用。在幽门结扎的大鼠实验中,口服给予谷氨酰胺,可见谷氨酰胺能抑制由阿司匹林、消炎痛所造成的溃疡。 药理毒理: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氨基酸类药物,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如果服用过量,对肾脏会造成损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患者若服用谷氨酰胺必须在医生的严密观察下服用。 2.谷氨酰胺能增加肠道对钠和氯的吸收,进而增加肠道对水分的吸收,对腹泻病人有益,但对无腹泻病人来说,有可能使大便变硬,造成便秘。若长期服用此药,病人必须增加纤维含量高的食品的摄入,并大量喝水。 3.本品不适用于伴有严重肝脏疾病患者,对有严重的肝硬化及其它代谢性疾病的病人,血氨增加可诱发肝性脑病甚至肝昏迷。 4.本品在高温下会被分解破坏,因此必须在室温下或冷的食品及饮料中服用,不能与加热的或含酸量高的食品混合摄入。 |
1. 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 药物对诊断的影响: (1) 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 (2) 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 3.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 (1) 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 (2) 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 4. 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5. 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 |